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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来,伸一个懒腰,通体舒畅。

有时候我会无比地崇拜自己,比如我总是可以沐浴着最清新的阳光从睡梦中清醒,不管睡得有多晚。

今天有些不同,原本无味的空气中弥散着一股好闻的味道。

我从床上起身,循着香味一直到了厨房,阳朔正背对我在对付灶台上的一锅粥,搅动汤匙的动作很是熟练,他还刻意把动作放得很轻很轻,似乎怕吵到了我。

清晨一觉醒来就发现有人正为你下厨精心准备早餐是一种什么感觉?

我觉得是幸福。

蹑手蹑脚地靠近丝毫不曾察觉我的存在的人,伸出双手揽住他的腰从后面抱住他,我放心地把左脸贴上他的右脸,轻轻蹭着。

醒了?他低声问我,并没有被我吓到,仍旧搅动着锅里粘稠的白粥。

嗯。我懒洋洋地应了一声,揽住他的手臂更紧了一些,两年,我不曾感受过这种温暖,怀里的充实让我几乎有痛哭流涕的冲动。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放下手里的汤匙,他侧过脸在我唇上浅啄了一下,是我动作太大吵到你了?

没有。我摇头,我喜欢早起。

他忍不住笑了出声:那去洗脸刷牙准备吃早餐吧。说着就将一碗已经切好的猪肝和瘦rou倒进白粥里搅动,瞬间香气四溢,不浓烈但是绝对沁人心脾。

猪肝瘦rou粥?我忍不住倾身向前嗅了嗅,好香,和祥记的味道很像。

就是向祥记的大师傅偷的师。他麻利地在粥里放上盐和少许的油,原来你也喜欢光顾油麻地的祥记。

我看得口水直流:当然了,祥记的猪肝瘦rou粥远近驰名,再远我也要开车去光顾。

来了重庆就没什么机会光顾祥记了,以后我给你做吧。

好。

很奇特,明明我们才在一起不超过五个小时,但我们就好像生活在一起多年的老夫老妻一样,没有那种刚在一起需要时间来磨合的间隙存在,似乎我们天生注定就该走到一起。

不得不说阳朔是个很好的**,温柔、细腻、好脾气,现在又多了一条,好厨艺。

回想起昨晚的荒唐我仍旧有些不敢相信,在过去的一个月时间里我和他之间甚至没有过多的交谈,但我们就是鬼使神差地在一起了,没有那么多复杂繁琐的前奏,直接去到了最终的结果。

也许阳朔说得对,那晚我将他错认为是唐吟就注定我们会纠缠不清,面对一张和唐吟相似度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脸我没有办法不去回想以前和唐吟在一起时的happyhour,我会忍不住去怀念,去细数过往的点点滴滴,但,阳朔说他会给我足够的时间。

仅这一点就足够我感恩戴德。

要想忘记一个曾对我那么重要的人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可以花两年的时间来舔舐伤口让它慢慢痊愈,那么,我也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来慢慢区分眼前这张脸和记忆深处的那张脸,他们本就是不同的两个人,该是两个不同的存在,一直把阳朔当做唐吟的替身我会过意不去,正如昨晚我对阳朔说的这对你太不公平。

可是就在今天,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我惊喜地发现其实阳朔和唐吟并没有相似到让人分不清谁是谁,唐吟的脸部轮廓很柔和,像潺潺流动的溪水,给人温暖舒心的感觉,而阳朔的轮廓却要清晰得多,刀刻一般深邃的脸部线条让他看起来比唐吟多了几分洒脱的英气。

夜阑珊里光线昏暗,这才让我错误地将一个人当成了另一个人,当你拨开云雾会发现一切的一切都比想象中要真实、清楚。

于是我决定,每天进步一点点。

吃完早餐,阳朔抢着和我收拾碗筷,我说:饭是你做的,碗就该我洗。

他说:我要让你越来越依赖我,直到再也离不开我。

我笑:好**的占有欲。

他也笑:就是这么**,你要也得要,不要也没得退货了。

最后,我败下阵来。

说来惭愧,自从租下这套两居室的公寓之后我基本就没用过厨房,原因很简单,我不会做饭。

于是,房东留下的一整套齐全的炊事用具完全就没有用武之地,我顶多会兴之所至煮个泡面或者烧个开水。

唐吟曾对我说:身为小攻本来就不该下厨房,这些琐碎的小事是小受该做的。

我身上不少娇生惯养的少爷毛病都是唐吟给惯出来,他总是可以一个人就把什么事情都做到最好,我想要吹毛求疵都找不到任何立场。

转眼两年,物是人非。

但,如今我收获了阳朔。

收拾妥当,我送阳朔出门,突然有点久违的舍不得漫上心头。

直接去上班?我问。

先回去换套衣服。他倾身在我唇上亲了亲,蜻蜓点水般清淡的一个吻。

搬过来吧。猛地伸手将他抱住,不想放手,我在害怕,我怕阳朔会像唐吟那样一去就不复返了,一颗心经不起两次伤害,人难免脆弱。

他有刹那的怔楞,随即也笑着回抱住我,清亮的嗓音萦绕在耳边:再等等吧。

你不想和我住一起?淡淡的失落。

他却失声笑道:房子月底才到期,我向来不是吃亏的人。

他一笑我也跟着笑,笑自己的患得患失,明明前一秒他才告诉我没得退货了,恐怕这一辈子我和他都会纠缠不清,可我愿意,一辈子的承诺我曾经对另一个人许下却没办法兑现,这一次,我想试着再一次去铺陈一条两个人相互扶持走一辈子的路,用上我全部的勇气和毅力。

下班之后我去夜阑珊找你。他对着我的耳朵吹热气,因为痒,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想了想,我还是有些忌讳夜阑珊里那些如狼似虎的顾客,我的占有欲其实完全不输阳朔,所以我说:别去了,那里有太多人对你虎视眈眈,我不放心。

他忽然一下咬住我的耳垂,不痛,反而很舒服:我是怕你一不小心被人给顺走了,长这么帅要是被别人给抢走了我多不划算。

安啦~~~

20130201

作者有话要说:  过年期间不更新,2月12号晚恢复更新!

☆、第四章

夜,夜阑珊。

人逢喜事精神爽果然是半句不假,上班仅仅一个小时李继就已经不止一次向我刨根问底为什么突然之间我就容光焕发了,他说得很夸张,我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场都完全不一样了。

以前李继总是喜欢将忧郁之类的标签往我脑门儿上贴,在他看来我总是心事重重又不愿意找人倾诉,时不时的闲聊也绝对不会涉及太多私人的话题。

的确,刚刚逃到重庆那段时间我很压抑,每晚做噩梦都会梦到唐吟被车撞死的血腥场景,醒来时还总是惊魂未定,一摸额头,全是冷汗。

我还怕总有一天我会被那个人找到,他就算掘地三尺也会把我抓回香港严加看管,然后在我周围修筑一堵堵的铜墙铁壁,我只不过是他的囚徒。

太大的心理压力让我惶惶不可终日,我从未如此胆怯过,但这一次我发自内心地感到恐惧。

时隔两年,生活依然安定,我在心里暗示自己或许他已经放弃找我,或者他永远也想不到我会选择重庆这座远离浮华和喧嚣的城市。

于是,心渐渐平静下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心口上的伤也一点一点愈合,一味沉溺在过去的痛楚中顾影自怜是一种相当负气的行为,我不需要别人的可怜,也不会让自己变得可怜。

阳朔出现在夜阑珊时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我忙着处理客人点的单忙得晕头转向,根本没时间和他说上一句话,他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吧台边看我动作娴熟地调着酒,嘴角挂着迷人的笑意,偶尔的视线触碰会让我忍不住想笑。

是的,想笑。

一直忙到凌晨一点我才能够歇一口气,客人不再蜂拥一样上门,单子也很少了。

想喝点什么?我卷了卷衣袖,双手撑在吧台上和阳朔对视。

你已经把我灌醉了。他伸手过来在我手背上轻轻地挠痒痒,嘴角的笑意在**的灯光下显得那么蛊惑人心,光是看你调酒我就醉了。

手背,痒痒的。

心,也痒痒的。

我反手握住阳朔在我手背上胡搅蛮缠的手,猛地一用力把他拉得离我更近了些,然后慢慢靠近,隔着吧台吻了他。

这一次,他没有像昨晚一样霸道地抢夺主动权,只是乖乖地接受了这个轻轻浅浅的吻。

我好像看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煞风景的人总是能掐准时间就粉墨登场。

我笑着放开了阳朔,然后给了李继一记眼刀,故意冷冷地说:知道不该看见你还死皮赖脸地走过来凑热闹?

阳朔低笑,望着我的眼里满溢柔情蜜意,他甚至连回头看李继一眼都没有,眼睛的焦距始终锁定在我脸上。

李继瘪了瘪嘴,继续朝吧台靠近:总要让我死得瞑目啊,你们这是什么时候有的一腿?

我当然没有忘记昨晚李继向阳朔示好结果被拒绝的事实,但解释这东西有时候也不是那么必要的,我的事向来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即使这个人是我来到重庆之后结交的最铁的兄弟。

阳朔现在是我的人。我挑眉,宣誓主权。

得得得,我又没说要挖你墙角。李继贴着吧台打了我一下,不痛,这是他表达亲昵的一种方式。

要挖也要挖得动才行。阳朔朝我抛了一个媚眼,对吧,亲爱的?

当然。我得意一笑。

李继像是被人浇了一桶冷水,头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