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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可是我偏偏把爱当成氧气过活

    

145可是我偏偏把爱当成氧气过活



    在丁梦涵强烈要求下,最终宋思睿留她一个人在浴室冲澡。

    浴室也被人打扫干净了,不知道宋思睿是专门请人来打扫的,还是他亲力亲为。

    不过男方的洁癖使然,每次丁梦涵洗过澡,用完护肤品,瓶盖懒得盖,皆是宋思睿帮忙收拾残局,妥善地拧好瓶盖,将物品归纳整齐,随后将洗手台和地板上的水渍擦干净。

    现在置物架上摆放的洗漱用品一看就是新买的,是她以前习惯用的品牌。

    化妆镜柜里宋思睿的剃须刀,他们的牙刷摆在一起。她的牙刷是粉色,他的是黑色。

    只是看到这样一起生活过的痕迹再现,丁梦涵就有想哭的冲动。

    宋思睿站在门口提醒:“等会儿你洗好了,喊我帮你吹头发,有事叫我。”

    丁梦涵心里又酸又甜,站在化妆镜前,检查眼角细纹,小声反驳:“我都32了,你当我是小朋友吗?还不会自己吹头发洗澡?”

    “可不嘛,你不说我还以为你12呢。”

    -

    丁梦涵快速冲了个凉水澡,没有洗头发,裹上白色浴巾出来。

    宋思睿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看到她的身影,拿起她之前被脱在沙发上的内裤,径直走进浴室。

    丁梦涵拦住他,要去抢他手中的内裤,不好意思地说:“我自己洗吧。”

    宋思睿高高扬起手臂,俯身亲了她一口:“我洗澡的时候顺便就揉出来了,你去卧室吧,柜子里有新的。”

    以前在这儿zuoai的时候,都是宋思睿帮她洗内裤。

    是她教他的。

    宋思睿并非什么都会,男孩子不是个个生来都会爱人。

    她栽下了这颗种子,用爱悉心浇灌,他在她身上成长。

    有那么一瞬,丁梦涵听着浴室哗哗的流水声,真的有种身为人母的庆幸——

    幸好这四年,即使不在她身边,宋思睿也好好的,平安地长大了。

    -

    主卧也是奶油白色的墙,原木色的地板,面朝北的窗,米色窗帘,床铺已经被换上了白色铺满红色小爱心的床上四件套。

    米白色布艺床头摆着很多颜色形状各异的陪睡玩偶,是四年前宋思睿和丁梦涵去游戏厅大获全胜的战利品。

    体感五分钟都没有,丁梦涵尚未仔细回想以前在这房子里发生的一切,宋思睿已经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全身赤裸,肩头搭着条深灰色浴巾。

    晶莹剔透的水珠顺着男生黑发滴落,经过瘦削的下颌线,丁梦涵的目光随之下滑。

    只是瞟了眼男生精瘦紧实的上半身,视线掠过他鼓起的臂膀肌rou,沟壑分明的腹肌,在银色脐钉附近停留了两秒,丁梦涵就开始脸颊发烫,喉头泛痒。

    她清了清嗓,假意嫌弃道:“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辣到我眼睛了。”

    宋思睿用看透一切的目光瞄着她,冷嗤道:“假正经。你是没看过,还是没摸过,还是没吃过啊?”

    “窗帘没拉上。”丁梦涵视线左右飘忽,总算找到了借口。

    宋思睿走到飘窗前,拉上窗帘,丢掉肩头的浴巾,继而坐在床头,点亮床头的落日灯,微微张开双臂,示意要她到怀中来。

    橘色泛绿的光圈圈住女人窈窕的身姿。

    丁梦涵假模假样,扭扭捏捏地走了过去,像个初次和男友开房的少女般不知所措。

    她在他面前驻足,被宋思睿一把捞在怀里,唇在顷刻间便贴了上来,她条件反射地后撤。

    宋思睿叹息,盯着她的双眼,双腿并紧,夹住她两条腿:“从来都是躲,就没有一次老老实实地等着被亲。你到底在躲什么,你怕我吗?”

    丁梦涵顿了顿,环上他的脖子,用头发蹭他的脸颊:“我确实有点怕你。四年了,你跟以前比,变化有点大。”

    相信她把现如今宋思睿的照片放到网上,铁定会收获一波「一看就有很多个女朋友」的评论。

    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现在的宋思睿都潮到让人风湿,散发着她无法驾驭的渣男气息。

    如果在大街上看到这款男生,她一定只敢用眼睛占便宜,然后偷摸在心底感慨,此等人间仙品,不知道便宜了谁家的小姑娘。

    丁梦涵指尖轻触他右臂内侧的纹身,指着那个H打头的单词,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宋思睿深情地凝望着她,用额头顶她的额角,坦言:“狗主人的名字——「HAN」”

    她知道是自己,但还是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原来阿拉伯公主也叫「HAN」啊,宛宛类卿?”

    宋思睿秒懂她的梗。

    那部宫斗剧,他在国外无聊时也刷了数十遍,为了保持和她对话同频:“我可不是大橘猫,没有收集癖。我只要你。”

    “为什么会想纹身呢?干干净净不也很好吗?”丁梦涵问。

    宋思睿抿了抿唇,犹疑了数秒后,回:“因为想要疼,想要用疼痛证明自己还存在。我知道你可能又会笑我非主流。但是,丁梦涵,四年,四年真的太久了,久到我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这是宋思睿说出来的话。

    他没说,他常常望着异国他乡的大海发呆,也曾想过在攀岩时松开手。如果他不在了,丁梦涵会后悔吗?会后悔支持宋羡把他送走吗?

    他没说,他最终还是买了把枪。

    很想像个勇士一样找宋羡决斗,但更多的时候,冰冷的枪口对准自己,想象自己脑袋破了个洞的血淋淋的样子。

    像个叛逆期的孩子。

    想用伤害惩罚自己的方式,渴望父母的关注和爱。

    想要用自己的性命威胁丁梦涵,恐吓她,以爱之名绑架她——

    选我吧,爱我吧。

    不是一定要纹身,要脐钉,要穿孔,只想用疼痛证明自己存在,这是唯一伤害自己又不会吓到她的方式。